近年来,龙文医保部门切实有效落实漳州市医疗保障领域医疗救助政策,有效减轻辖区群众医疗经济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为辖区困难群众稳稳地“撑腰”。
经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这两种制度的综合保障后,医疗救助政策再次发挥兜底保障功能,进一步减轻了重特大疾病高额医疗费用对困难家庭的冲击。同时,对一、二、三类救助对象经规范转诊且在福建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全面免除押金等倾斜政策。
家住龙文区朝阳街道石井村的大病患者唐女士正是医疗救助政策受益者之一。近年来,唐女士因身患癌症需定期前往福州的医院做治疗,并在漳州门诊定期复查。2024年,龙文区医保部门通过与朝阳街道、民政部门等多部门积极协调,将唐女士纳入医疗救助对象。自2023年以来,唐女士前后住院及门诊医疗费用达18万多元,经过医保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报销后,个人仅仅自费不到5万,大大减轻了唐女士一家的经济负担。
“国家医保政策就是好,真是给我们大大解决了经济困难,不然真不知道患这个病要怎么办才好……”唐女士如此感慨道。
在医疗救助工作稳步推进过程中,新增救助对象时常面临担忧——害怕无法及时享受医疗救助待遇,就医时背负过高费用压力。为破解这一难题,医保部门联合民政、卫健、残联、退役军人局等部门,构建起高效沟通协调机制,全方位保障困难群众“病有所医、医有所助”。
龙文医保部门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每月定期向各职能部门发函,明确要求及时报送医疗救助人员变动名单。收到人员变动名单后,医保部门迅速行动,开展系统核查工作,切实保障医疗救助人员能够及时、合规享受待遇。同时,按照文件规定每月15日将预警监测医疗费用情况推送给相关部门,重点监测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年度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参保人员和农村脱贫人口。据统计,截至2025年8月,已推送龙文区符合高额医疗费用支出预警标准的参保人员共计249人。
下一步,龙文医保部门将继续坚持“人民至上”的宗旨,充分发挥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效力,积极联动有关部门,进一步织密民生保障网,确保群众患重特大疾病得到及时救治,提升他们的幸福感和安全感。(通讯员:林英珠 戴荣前)。